霉国是1个新兴的移民国家,从200多年前1开国就开始讲究人人平等,既没有国王,也没有贵族,因此霉国人在骨子里对欧洲的责族们有1种嫉妒而又羡慕的心理。
虽然没有公开的贵族,但霉国从建国开始在暗地里就有贵族势力,这就是大大小小的门阀——或者说,称之为【世家】更合适,例如亚当斯家族、罗斯福家族,只因从独立建国那1刻开始,霉国的正治、经济与军事基本都是把持在少数家族手上,加上彼此之间还联姻!
所以在某个地区甚至整个霉国范围内都织成了1张庞大的“正治网络”——这些‘正治家族’的意向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本地区的选举结果,彼此的角逐更是霉国正治的风向标。
霉国多家顶级大学曾经联合在霉国各个地方州进行了1番实地考察,发现了“正治贵族”们在各个地方州的势力、底蕴到底是盘根错杂到何等夸张的地步——例如说,在路易斯安娜州的行政体系当中,将近百分之2十7的公职是由‘贵族子弟’出任的,如果再加上他们的亲友故旧,这个比例就更大了!
尤其是国会议员这个权力大到近乎没有边际的公职,其半数在当地的‘贵族子弟’手中,这些‘贵族子弟’代表了该州各个门阀的势力,从某种意义上能够直接决定本地的选举结果。
经过了数年的‘努力奋斗’,沈万福也只是在霉国的纽约州与内华达州勉强成为了‘正治豪门’的1份子,可如果不是有着摩根财团与洛克菲勒财团的撑腰,恐怕也难以成气候!
也就这样,沈万福也不敢随意插手这两个州的行政官员任选,主要是担心被霉国白宫方面再次‘惦记’上自己手上的‘筹码’,但好在有乔治·惠特尼以及罗伯特·惠特尼这1对父子充当他在霉国境内的代理人,从而避免了许多不必要的麻烦!
此外,霉国的立法系统家族化十分严重,司法系统的家族化更为严重
从1789年到1957年,霉国1共有过91位大法官,其中超过半数都是来自不同的‘正治世家’,百分之4十的大法官的父亲是正治人物,还有6位是法官的女婿。
作为霉国最高司法机关的最高法院其家族化都如此严重,就更不要说1般的地方法院了。
因为法官不是选举出来的,所以就更容易形成小圈子,外人更难挤进去。司法系统是霉国3权分立结构中起监督作用的1环,如今已经被正治世家牢牢地掌握住了,因此霉国的司法公正是带引号的——从立法系统开始,其制定的法律就是为世家正治服务的,然后再通过司法系统来大力维护这个法律,这就是霉国式民/主的真相。
这种家族式样的正治遗传在很久以前就被霉国门阀中的1位代表人物上升到了科学的高度,即认为他们的家族有1种“正治遗传基因”。尽管当时还没有用“基因”这个医学名词,这个人就是第2任霉国總統亚当斯,他的历史地位虽然很低,但在霉国正治史上,亚当斯在任霉国大统领期间是数1数2的‘称职’,因为正是他创立了霉国正治裙带关系的传统。
分子生物学的出现是亚当斯死了150年后的事,然而对基因的研究并不是凭空出世的,而是因为人们千万年来朴素地相信有1种世代相传的家族性的东西,科学发展到了1定地步的时候,由科学家用科学的方法加以证明的。于是现代人就享受到了最先进的科学成果,举个例子:某个人可以抽1管血做个检查,然后白大褂用特有的深度地告诉ta:某先生(女士)根据我们的检查结果,你出现精神不正常的可能性是29.18%!
霉国独立运动所针对的革命对象之1就是大不列颠王国的贵族,他们的权力世袭和正治优越性是霉国人所反对的大不列颠王国的弊政之1!
从独立建国成功过后,霉国的正治人物并不热心培养自己的后代,最多是让他们自由发展——华盛顿、汉考克等人的家族后人,在政坛上并没有什么作为。
霉国的正治门阀对于从政还只是纯粹从实用的角度出发,是为了个人和家族的权势而从政的——然而,从亚当斯这1届霉国總統开始,这种情况就上升到了纯理论的高度,“龙生龙、凤生凤,老鼠的儿子会打洞”,即霉国正治家族的子弟是天生从政的料,用今天的科学术语就是他们家族的遗传有正治基因。
发明这个观点的并不是亚当斯,而是他的夫人阿比盖尔·亚当斯。她对此非常自信,她的自信彻底影响了她的丈夫。亚当斯夫妇相信亚当斯家族会1代1代地成为霉国的政坛领/袖,从他们开始了霉国政坛的裙带传统。
塞缪尔·亚当斯的母亲和约翰·亚当斯的父亲对自己儿子的婚事都非常满意,因为这对堂兄弟迎娶的都是牧师家的千金——塞缪尔·亚当斯的母亲是1位非常虔诚的新教徒,塞缪尔·亚当斯就是因为让母亲拉到教堂里才认识了牧师的女儿。
约翰·亚当斯的父亲本身就是1名牧师,他和史密斯牧师家成了亲家,是最典型的门当户对。当年不愁嫁的1是富家闺秀,2是牧师的千金。因为出身于牧师之家,对天父的忠诚是毫无疑问的——由此可见,霉国的正治权力颇受宗教的影响!
然而,亚当斯兄弟娶的牧师家的千金是截然不同的。
塞缪尔·亚当斯的妻子伊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