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59章 潜在的危机(一)



在前世,沙立于1963年逝世后,其追随者他哝·吉滴咔宗与巴博·乍鲁砂天联手接管了国家权力。在正治体制和国家政策方面,他依1巴博政权基本上是萧规曹随,全面继承了沙立掌权时期的执政方略。得益于“泰式皿煮”井然有序的层级结构,他侬1巴博政权的前期统治相当稳定。但问题在于,“泰式皿煮”层级结构的稳定性具有明显的静态特征,需要建立在各派正治力量对比保持相对恒定的基础之上。这在社会1经济发展缓慢的传统农业社会,或许还不是问题,但在工业时代却是根本性的弊端和缺陷。随着20世纪60年代暹罗社会——经济的工业化进程,原先依附于军人集团的各派利益集团得到重要的发展契机,从而改变了他们与军人集团的正治力量对比。在他侬—巴博专制统治的后期,曾经长期垄断正治决策权的军人集团,开始明显感受到正治多元化的分权要求和改革压力。其中,最主要的正治压力来自于王室--保皇派、曼谷政商集团,以及外府的地方豪强势力。
从1932年皿煮革命起,王室保皇派就1直被军人集团所压制。在先后经历了1933年波翁拉德叛乱失败、1935年拉玛7世退位、1939年正治大清洗、1946年拉玛8世意外身亡、1951年政变废止“保皇宪法”等1系列正治事件后,暹罗王权的社会声望与正治威信都陷人低谷,甚至面临被彻底边缘化的正治危机。拉玛9世继位后,依靠其娴熟的正治手腕,不仅在20世纪50年代从容应对了政变团的正治攻势,保住了王室保皇派的正治元气,而且还利用沙立建构“泰式皿煮”体制的契机,促成了王权的正治复兴,并以其近乎完美的人格魅力,赢得了社会各界的广泛拥戴,从而为王室保皇派再次成为正治主导力量奠定了坚实基础。
普密蓬·阿都德,1927年12月5日生于霉国马萨诸塞州,系拉玛5世朱拉隆功之嫡孙,拉玛8世阿南达·玛希敦之胞弟。1946年拉玛8世驾崩后,普密蓬依照《王位继承法》的规定继承人统。1950年5月5日,曼谷举行隆重的登基大典,普密蓬正式加冕成为暹罗国王,尊号拉玛9世。1951年11月,拉玛9世结束在瑞士洛桑的旅居生涯,准备归国亲政。但在他归国前夕,却惊闻国内政变,1949年“保皇宪法”被废止,1932年强调“虚君立宪”的民党宪法再次颁行,王室—保皇派先前的正治优势不复存在。
面对军人集团突如其来的正治攻势,初涉政坛的拉玛9世理智地选择了“周旋”,而不是“决裂”,从而有效地保存了王室保皇派的正治元气。
1951年12月,拉玛9世回銮,以“签署王室政令承认政变及其相应举措的合法性”为谈判筹码,以“国王退位”为正治底牌,开始与政变团进行艰难的磋商,旨在“通过拖延的方式获得正治补偿”。政变团内部并不团结,披汶派与沙立派都对屏--炮派的强势深感不安,担心其会乘机吞并王室1保皇派的正治版图,从而形成“独大”格局,影响到两派的正治利益。这就为拉玛9世的正治周旋提供了有利条件。
由于绝对实力的明显差距,拉玛9世未能阻止政变团的掌权和1952年“保守宪法”的颁行,并且失去了1949年宪法赋予国王的国家事务管理权。不过,他还是尽可能取得了部分正治补偿,特别是重新掌控了对王室内部事务的管理权。其中,最为重要的有两项。
首先是对枢密院大臣的自主任命权。1952年4月,拉玛9世任命了全部由坚定的保皇派人士组成的枢密院,从而使得这1国王私人咨询机构成为了王室1保皇派的正治大本营和舆论阵地。对此,政变团虽颇有微词,但也无可奈何,因为“任命枢密院大臣系宪法规定之国王权力,不可干涉”。其次是对王室财产的自主管理权。拉玛9世所掌握的财产包括两部分:其1是继承自父亲和祖父的个人遗产,其2是由王室财产局托管的王室财产。
从19世纪末起,暹罗王室就在不断投资工商业,其中最具代表性的是朱拉隆功创设的泰国首家银行“通罗商业银行”,以及拉玛6世创建的暹罗首家水泥厂“暹罗水泥公司”。前者在1997年亚洲金融危机前是暹罗第4大银行,后者至21世纪都是暹罗最重要的超大型企业集团。王室财产局所掌控的巨额财产,为拉玛9世的正治活动和慈善事业提供了有力的资金保障,使其能够摆脱政府预算的约束和“谁来为王室买单”的舆论质疑。
1952~1957年,王室—保皇派始终处于政变团的正治压制之下。对此,拉玛9世后来曾回忆指出:“当我希望发言时,他们会说‘国王陛下,您什么都不懂’,于是我只能闭嘴。虽然我了解情况,但我只能闭嘴。”尽管披汶派起初主张对王室保皇派采取绥靖政策,希望争取拉玛9世的配合以压制屏--炮派的正治扩张,但是,披汶所信奉的“虚君立宪”原则,以及1939年披汶对王室保皇派进行正治清洗的历史宿怨,都使其很难与拉玛9世达成实质性的正治谅解和互信。因此,披汶执政中后期,披汶派与屏--炮派的政策立场逐渐趋同,从而形成对拉玛9世的正治封禁,以防“国王权威”的可能复兴。对此,有识之士指出:“可能应-->>